过了期的园林药品还能使用吗?这是困扰很多园林养护人员的一个问题,扔掉舍不得,用了又害怕没有效果,浪费人工,往往比较纠结;那么过了保质期的药品是否还可以使用,若是可以使用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今天咱们就围绕这个话题来讨论一下。首先要知道园林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药品过期不等于药品失效,它所指的保质期是在保质期内按照指导说明的推荐用量进行稀释配比防治对应的病虫害是没有问题的,而一旦过了保质期在相同的剂量下就很难达到相同的防治效果,因此需要加大剂量;并且由于农药毒性大,污染严重,对过期的农药不能直接丢弃,而要采用特殊的技术措施进行销毁,Zui大限度的减少污染。
其次是经营园林农药的经销商都知道,在相关的管理规定中国家并未明确禁止过期农药的销售与使用,而是明确禁止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的,而在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有这么一条规定——“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产品,经省级以上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销售;但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因此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过期农药也是可以使用的,只不过需要适当增加剂量,以达到相应的防治效果。
当然如果销售过期园林药剂,则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①必须是经过省级农业厅或农业部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后仍然符合农药的标准,若不符合则不能继续销售。②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销售。③必须在过期农药的外包装上明确标注有“过期农药”的字样。④必须明确标明该过期农药的具体使用量和具体使用方法。
过期药剂失效的鉴别方法:
1、粉剂(可湿性粉剂、可溶粒剂等):取出适量药剂,在水中搅拌溶解,若出现沉淀、凝聚、结块、颜色、冒烟、浑浊等异常现象,则表示药剂已经失效,不能使用。2、液体(乳油、水剂等):打开将药剂倒出,观察若出现分层、沉淀较多、结晶、色泽不均等现象,此时药剂已经失效,不建议进行使用。3、固体(晶体、颗粒等):打开药剂观察在外观上若没有融化、水解、变色、分化、结块的现象,则还可以使用,否则不能使用。
过期药剂怎样使用:
1、使用前可咨询卖方或厂家技术人员,确定药剂使用配比及用量,避免使用配比过多过少出现药害或者无效的情况。2、调整用量后先小面积试用间隔3-5天观察效果,若效果可以再大面积使用,若效果难以达到则再次加量观察,若后续效果依然不行则不建议使用。3、过期药剂使用时一定要选择生长健壮,抗逆性强的植被做试验,并且避开花期和结果期,避免出现药害。4、倘若自己不确定药剂是否过期,则不建议使用需要重新购买相应药剂进行病虫草害防治。总的来说判断药剂是否失效,主要记住以下几点“粉剂不结块、乳油不浑浊,颗粒不变形,液体无絮状物”。
来源:植保新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