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开始加强对苗木进出口的检疫工作,主要针对以下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1)出口的苗木如果发现病害或者害虫,货物将会被放置,等到植物科学家多其检查并进行一些列的风险测评,中间产生的费用由苗木供应商提供;
(2)问题苗木所需要的一些列检查费用、服务费用、鉴定费用、后期处理问题费用全部由供货方提供;
在此,提醒出口苗木的园林公司,要特别注意这些细节,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苗木检疫证的办理有下列规定:
第十五条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以及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前必须按下列程序申请检疫,办理检疫手续:
(一)在省内调运的,运出县级行政区域之前,调出单位或个人应向调出所在地的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发给省内调运植物检疫证书后,方能调运;
(二)从省外调入的,调入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征得贵州省植物检疫机构或其授权的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取得植物检疫要求书,凭植物检疫要求书向调出地的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调出省的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后,方能调运。必要时,贵州省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进行复检;
(三)调往省外的,调出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手续,向调出地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由省植物检疫机构或其授权的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后,方能调运。
调往省外繁育基地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必须经省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用于救灾备荒的粮油种子,植物检疫机构必须及时办理检疫手续,免收检疫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