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记者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获悉,2021年,山东将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粮食产能,全省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654万亩(其中青岛34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70万亩(其中青岛4万亩)。
加强建设投入保障。省《关于支持八大发展战略的财政政策的通知》要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涉农资金整合的约束性任务。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承担的建设任务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财政投入与建设任务相适应。各市要认真落实“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并加大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保障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提高建设质量。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平均计算,亩均投入财政资金1500元。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投入自筹资金提高投资标准和建设质量。
加快项目准备和实施。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层层压实建设责任,督促有关单位按照规定抓紧做好项目选址、勘察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和评审、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做好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坚决杜绝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行为。切实把好项目立项评审关。要及时编制、汇总并批复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要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和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全面落实年度实施计划。有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整合任务的沿黄县(市、区),要积极与工作专班进行工作对接,及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早开工、早建设,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不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要及时明确项目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移交工作,完善建后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
创新建设思路和模式。各市应大力支持创新建设思路和建设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建设示范。鼓励各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让更多当地农民参与项目建设。坚决落实好《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切实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要统筹做好项目建设和疫情防护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内容符合实际需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要求。利用地方自有建设资金,对相关未达标历史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保证建设成效。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评价,培养建设管理队伍,完善支撑体系,切实落实“五统一”管理要求。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方法。要强化项目建设进度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完善督促指导、约谈通报、奖优罚劣等工作手段,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填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数据,将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信息统一上图入库。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中填报相关信息。(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