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从新余市森林乡村和乡村森林公园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新余已有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49个,其中国家森林乡村共18个、省级森林乡村31个。
18个国家森林乡村,其中分宜县8个,渝水区2个,仙女湖区6个,高新区2个。除上述18个国家森林乡村同时为省级森林乡村外,2020年9月,省林业局又认定13个省级森林乡村,其中分宜县4个,渝水区4个,仙女湖区3个,高新区2个。
据悉,森林乡村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涵盖了所有管辖的自然村组,考评涉及加强乡村风景林建设、推动村庄内部绿化美化、加大村庄内部及周边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大古建筑保护及人文历史挖掘等方面。
乡村森林公园建设的要求,具有较好的森林景观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区域古树名木及风景林分布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景观特色明显,主要功能区面积在200亩以上,林木绿化率在60%以上。平原地区和具有较高保护与利用价值的区域,面积和绿化指标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具有一定常住人口和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区域乡村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森林旅游业态发展潜力强劲,且具有较好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乡村群众受益明显。
乡村森林公园的扶持政策优厚,每个乡村森林公园省级补助资金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