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果树赔偿标准根据果树的品种及生长期规定了不同的补偿金额标准。通常补偿金额Zui高的为果树盛果期,补偿金额Zui低的为果树培育期。
常见的果树品种(苹果树、梨树、桃树、葡萄树、枣树以及板栗)国家规定了较为明确的补偿标准,对于不常见的果树品种均归类为杂果树,补偿金额相较常见果树品种低一些。
一、不同树龄补偿标准。
1、白沙树,槐树,柳树等乔木。
1-4年的为每一亩5000元;5-12年的每一亩18000元;13-20年的为30000元一亩。
2、农村房屋前后成熟树林木为150元一棵。
二、毁坏果树赔偿标准。
果树属于个人私有财产,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侵占毁坏。一旦出现毁坏果树的行为,种植户可让具有评估资质的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出具价格证明,盖章后可用于司法依据。
果树价值认定=果苗+定植费+管理费+产量补偿,果苗普通果树2-5元/株,定植费5-10元株,管理费(土壤管理,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5-8元/株/年,算2年,产量补偿等于单株产量乘市场平均价格乘3年。如:
1、苗木补偿:51株×3.00元/株=153元;
2、定植补偿:51株×3.00元/株=153元;
3、管理补偿:51株×4.00元/株×3年=612元;
4、产量补偿:51株×5.00公斤/株×5.00元/公斤×3年=3825元。
告知征地情况,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以书面形式农村集体以及农户。在告知后,凡是农民,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抢建等附着物,将一律不予补偿。
三、征地果树赔偿具体标准。
1、苹果树。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20元。
6、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0-18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180-9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50元。本作品仅供参考,地区差异。